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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规范专项考核奖罚管理

2017-03-29 来源: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记者3月28日获悉,为规范集团公司专项考核奖罚管理,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重点工作高效完成,助力集团公司二次创业,集团公司近日按照省管企业奖金管理暂行规定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规范专项考核奖罚的管理指引(试行)。集团公司将按照管理指引规范专项考核管理,减少专项考核项目,逐步将专项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年薪考核体系,统筹考核,系统推进,突出强化年薪的主体薪酬分配作用,规范减少各类单项奖励。

该指引适用于集团公司、权属企业和所属矿厂三个层级专项考核奖罚的项目设置、标准确定、方案制订和实施监督等事项的管理。该指引奖励对象适用于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各种重大专项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为集团公司创造效益、争得荣誉的有关人员。

该指引遵循强化激励、促进效益,总量控制、保证重点,明确政策、程序规范,严格考核、及时兑现的原则。指引从集团公司和权属企业层面分别规定了专项考核奖罚项目与标准。集团公司层面主要规范了安全专项考核奖罚、“双创”奖励、表彰先进奖励标准以及特别贡献奖励等四项奖励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指引同时强调,为充分发挥专项考核奖罚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

权属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设置专项考核奖罚,但必须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项目设置要围绕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同类型业务不得拆分设置多个专项考核奖罚项目。

各单位的专项考核奖罚全部列入工资总额管理,禁止以任何形式在工资总额外单列奖金。各单位自设专项考核奖罚项目均在各单位月度考核预算的工资总额中兑现,不单独预算额外列支工资指标。集团公司单独审批总额的专项考核奖励,各单位在二次分配时不得突破审批总额发放。

集团公司规定,专项考核奖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专项考核奖罚设集团公司、权属企业、三级单位三个层级,按照逐级管理原则,权属企业及三级单位的专项考核奖罚办法或方案,报上级单位审核报备后方可执行。

指引中规范了专项考核奖罚的管理流程,明确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集团公司其他关于专项考核奖罚的现行管理制度或文件,与本指引不一致的,按照本指引执行。(宋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