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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企业展示资料和相关物品的通知

2017-07-19 来源: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了充分展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的发展历程,集中体现企业品牌价值,大力弘扬“忠党报国、奉献河南”的坚定信念,在科学论证和不断优化的基础上,决定面向社会征集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关的各类资料和相关物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原则上为河南能源所属企业、员工、家属,包括社会上与河南能源有关的团体和个人。

二、征集内容

(一)历史性资料

各基层单位(原则上包含二、三级公司)成立之初和生产经营期间主要活动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家属在从事生产、管理、科研等各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对单位、对社会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史实资料。内容如下:

1、单位或个人保存的具有不同历史时期单位重要活动和职工生活、工作照片或影像资料;

2、不同时期上级领导和企业建设风貌的老照片、影像、图纸、文件等资料(尤其是解放前或企业建设时期的);

3、不同时期使用过的印章图章、报刊、徽牌、证件、票据等;

4、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对相关企业的讲稿、批件、题词、贺信、字画等;

5、历年来与其他著名企业、社会组织合作交流及国际友人和社会人士交往的图片和影像资料

6、反映企业不同时期生产工艺、科技进步和主要 经济技术统计指标的资料

7、各单位、集体、个人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的奖杯、奖牌、荣誉证书及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人物资料;

8、历史上各单位、各板块获得在国际国内先进称号产品资料;

9、历史上企业主要人物具有历史意义的会议记录、工作笔记、日记等珍贵历史资料

10、企业领导干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对国家有过突出贡献人物的相关资料。

11、其他具有历史意义的资料。

(二)当前有关资料

1、反映现代员工生活、担负企业社会责任、党的建设的图片或影像资料;

2、当前企业各项改革推进和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活动的图片、影像资料;

3、企业文化建设、品牌打造等标识性的图片、影像资料。

(三)产品及实物类

1、各单位、各板块不同的产品(高度小于3米,长款不超过1.5米,重量在100千克以下,特殊产品可适当放宽);

2、在国际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模型;

3、在国家具有一定影响力项目上应用的产品;

4、生产活动中使用过,具有行业特点和历史价值的工器具;

5、领导人、劳动模范或上级主要领导、社会人士使用过或有纪念性的物品;

6、其他具有收藏意义的物品。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的重要性,广泛宣传, 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1、各二级公司、直属单位和三个事业部等部门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将本次征集活动的负责人联系方式发往集团公司宣传部;

2、8月30日前,将所有征集资料台账,并附带文字说明报集团公司以备筛选。

(二)所有征集的资料、物品等要登记造册,分类编码,并附提供单位、个人姓名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若不能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必须提供证明原件存在地址和所有者。

联系人:张华 电话:0371-69337301 18638736331

电子邮箱:117566506@qq.com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