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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深化科技研发人员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提高科研人员薪酬待遇

2022-06-02 来源:河南能源

  “集团公司研究总院同岗位同职级模拟年薪标准涨了!”5月31日,集团公司印发了《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关于科技研发人员薪酬分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集团公司科技研发人员待遇进行大幅调整。

  为落实河南省“十大战略”中“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充分调动集团公司科技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结合企业实际,集团公司专门制定印发了《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关于科技研发人员薪酬分配改革的指导意见》。

  根据《意见》,此次科技研发人员薪酬分配改革,将按照市场化改革原则、价值导向原则和分类施策原则进行。

  针对研究总院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意见》明确,市场化选聘研发人员可根据科研能力和成果实行聘任制和协议工资制,担任研发团队负责人的全日制博士基本年薪40万元、全日制硕士基本年薪20万元,其研发成果转化后可按照转化净收益的20%予以奖励,年度根据研发绩效考核结果兑现薪酬。非市场化选聘人员实行模拟年薪制,各类人员薪酬待遇参照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事业部同类岗位职级标准执行。

  针对基层科技研发人员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意见》指出,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制定本单位科技研发人员考核指标及绩效评价办法,探索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体现科技创新人员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

  在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方面,《意见》指出,将实施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励。其中,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励中,将实行阶梯提成奖励,以实际创造直接经济效益为基础计算,划分阶梯提成奖励标准,分段计算,递进累加奖励金额。

  《意见》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结合企业实际,依据集团公司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管理指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技术、技能职务评聘工作,完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技术技能职务薪酬待遇,调动科技研发人员参与科技项目研发、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