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8日从国家能源局获悉,近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下称《若干举措》)从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提升能源政务服务水平等三方面,提出支持投资建设能源基础设施等十条举措。
《若干举措》明确,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支持投资能源基础设施,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核电,投资水电、油气储备设施、油气管网、“沙戈荒”大基地等能源重大项目。支持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创新技术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