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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民企不应以 “进退”对立

2018-11-13 来源:河南能源化工集团

民营企业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硕果,在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壮大。发展好民营企业一直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选择。

民营企业在中国经济社会中的作用不可否定,也不可替代。但同时,中国还有国有企业,它同样在中国改革开放中改革发展。有时民营企业发展得快些,态势好些;有时国有企业发展得快些,态势好些,人们会有不同看法,但把这样的情况说成是两者谁进或谁退,即以进退来说明两者的关系,这是不准确的。因为进退是一种对立关系,即一方的退或者说是不理想的状态是由另一方的进或好的状态导致的。这样的认识显然有悖于现实。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曾快速发展,其速度要快于国有企业。正是这样的发展态势,使民营企业在中国经济的比重不断上升,而国有企业比重则相应下降。进入21世纪,两者之间基本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两者的比重也稳定在一定的水平。就两者的关系而言,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它们给对方带来的更多是积极效应。当然,两者也会有竞争,但这种竞争是开拓市场的正常行为,它同企业性质无关。这样的竞争,在国企之间、民企之间同样存在。

那么又如何看待它们各自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就如国有企业,它曾经历过改革发展的“阵痛”。这种“阵痛”的主因是中国经济进行市场化改革后,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不适应市场竞争的结果。显然,国有企业生存发展必须要转换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制度。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国有企业通过不断地改革探索,最终建立了基本适应市场竞争的体制机制。

而民营企业由于它有适应市场发展的天然优势,加之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短缺的市场环境,得到了迅速发展。但中国市场环境的变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要求民营企业自身也要进行变革,如家族式企业、粗放型发展、利用政策的不完善等,这样的发展是难以持续的。同时,大部分民营企业又都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问题自然也就反映到民营企业上,两类问题叠加就使反映出的问题更加突出。所以,对民营企业的问题,我们应该有个区分,哪些是属于民营企业自身的问题,哪些应该是中小企业的问题。找准问题,对症下药。

经过40年的发展,中国经济必须转型,创新驱动、扩大内需、集约增长应该是未来发展的重要特征。民营企业同样需要做出转变。如果说国企改革发展的经历对民营企业有所启示的话,那就是制度很重要。

据《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