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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党委印发《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决定》 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2021-08-04 来源:河南能源

  近日,集团公司党委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党组织,深刻吸取鹤煤六矿“6·4”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决定》指出,一是坚持安全理念。要坚持“安全是第一责任、职工是第一牵挂”理念,认真践行“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三不四可”理念,加强安全管理,科学组织生产,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坚持“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理念,严格“双零目标”安全绩效考核,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质量和水平。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要健全安全机构,配齐配强煤业公司、化工单位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业公司设安全监察局,化工企业设安全环保部,特别对生产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情况划分管理级别,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严明安全用人导向,坚持“三用三不用”的安全用人理念,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副职优先从本区域、本系统、本专业中选拔任用,党群副职优先从有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历练、安全业绩好的干部中选用。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持续推行“三推一考”制度,分层分类建立安全生产人才库,保障缺岗及时配备、责任无缝衔接;矿井党政正职实行任前备案,经集团公司党委同意后履行干部任用程序;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后安全培训制度。

  三是严格监督问责。要督促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的监督,督促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素质能力,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和“专职不专业、专职不专长”的问题。督促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干部下井及跟(值)班制度等情况的监督,坚决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着力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等问题。建立安全巡察制度,重点巡察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凡因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出现所列6种情形的,集团公司第一时间按规定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先行免职,再启动专项调查程序,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安全管理纳入党委重要议程,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机构设置、干部任免、责任追究等重要问题。

  《决定》要求,各级党组织应结合实际,参照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